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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工廠使用自有房屋-房屋稅減半課徵

更新日期:106-11-22

 

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,合法登記工廠直接供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,其房屋稅減半徵收。「自有房屋」係指:房屋為公司、法人、合夥事業或獨資、合夥事業工廠登記之營業負責人本身所有而言。但民眾將房屋出租供工廠生產使用則不適用

 

該局進一步說明,基於愛心辦稅精神並避免民眾奔波之苦,該局主動與縣府建設處跨機關合作,將「工廠登記自我檢核表」新增「租稅優惠申請」欄位供民眾申請工廠登記時填寫,即主動辦理房屋稅減半徵收。民眾如有疑問,請撥該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-476969洽詢。
承辦員:潘宜純    聯絡電話:04-7239131分機212

發佈單位:彰化縣地方稅務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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